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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濉溪县教育局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定向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8:17     浏览量:665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人社厅、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从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中选拔学校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体人〔2022〕9号)精神,现就2023年度濉溪县教育局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定向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3年濉溪县教育局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定向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度濉溪县教育局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定向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纳入我省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经省人社部门批准,由省体育局招聘到省优秀运动队,专业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并参加比赛,取得良好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并已办理停训退役手续的运动员,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2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3年度濉溪县教育局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定向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招聘公告》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sxx.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投递材料的有关要求,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3073906267@qq.com。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须投递材料:

1.《2023年度濉溪县教育局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定向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电子扫描件);

2.本人简历和近期个人两寸免冠证件照(电子件);

3.经省人社厅同意聘用为优秀运动员的批复文件等正式运动员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4.退役审批表(电子扫描件)。

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7日17:00,濉溪县教育局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报名初审结果。资审结果查询电话:0561-6079880;0561-6076703。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

1.《2023年濉溪县教育局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定向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经省人社厅同意聘用为优秀运动员的批复文件等正式运动员身份证明材料。

4.退役审批表(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程序。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五)成绩确定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濉溪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濉溪县教育局和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濉溪县教育局:0561-6076703;0561-6079880

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0561-7517066

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61-607738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濉溪县教育局

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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