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2005年2月8日至1987年2月8日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秦皇岛市第二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qhd.gov.cn)、秦皇岛市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qhddeyy.com)等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9:00点至2月14日17:00点。
2.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秦皇岛市第二医院邮箱qseyrsk@163.com ,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专业按限报条件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高等教育各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3)报名表一份(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4)资格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初步人选。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
(五)考察
考察由秦皇岛市第二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35-2022699(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335-2989106(秦皇岛市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