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1.学校服务机构(党政机构、直属单位)党政管理岗
2.院系党政管理岗(辅导员、人事与党务秘书、本科教学秘书、科研与研究生秘书)
3.学校科研平台党政管理岗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较强的外语水平。
(三)中共党员优先。
(四)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
(五)录用人员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原则上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陆中山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统一接受网上报名,不接收书面和邮件简历材料;报名流程可参考招聘系统中的操作指南)。
网址:https://recruit.sysu.edu.cn/hrrecruit/ 。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在系统上传在读证明。未按系统要求上传附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资格初审
(四)笔试、面试
(五)公示
(六)报批
(七)聘用
五、聘后管理
1.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对应岗位等级执行。首个聘期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在首个聘期届满,经学校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新机制人员,按程序选拔择优续聘为新机制长聘人员。
2.深圳校区、珠海校区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规定享受深圳校区、珠海校区补贴。
六、其他说明
(一)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地点为中山大学广州、珠海、深圳校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096
邮箱:rschr@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