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各乡镇(场)综治中心人员力量,夯实维稳工作基础,加强综治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自治县维稳防控水平,充分发挥自治县综治一体化平台的作用,察布查尔县决定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岗位相适的知识、能力;
3.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1.具有伊犁州直户籍或属伊犁州直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
2.年满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985”、“211”重点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少数民族考生要求“民考汉”考生。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自治县15个乡镇(场)综治信息中心各招聘4名工作人员,共计60名,具体见《2017年察布查尔县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3日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费:面试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门40元,报名费15元)。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如有填报失真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职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初审公示期满后以《面试通知书》的形式向考生告知。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突出拟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素质要求,以结构化面试方法对考生进行测试。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均当场公布。
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凡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依照拟招聘人数按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2.其他
参加体检人员应按照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部门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政审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人数空缺,由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对象须填写《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由县综治中心统一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经监督部门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将由自治县综治中心根据各乡镇(场)综治信息中心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凡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的人员将与招聘单位签订《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聘用人员协议书》,对不按要求签订协议书的人员将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本科学历者工资为4326元每月,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工资为4840元每月。
(九)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制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将做为工资发放、奖励的重要依据;聘用的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生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由察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网(www.xjcbcr.gov.cn)、察布查尔县箭乡党建网(www.cxdj.gov.cn)进行发布。《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网站通知为准。
报名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网、察布查尔县箭乡党建网了解相关考试信息、工作进程,并查询相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其他
本《简章》由察布查尔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县卫计委对面)
报名联系人:段海波
报名电话:18599383336
监督电话:察布查尔县纪检委0999-3626300
察布查尔县委组织部0999-3620952
察布查尔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