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请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4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的,即在1987年2月9日后出生;要求在40周岁的,即在1982年2月9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2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
(2)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二维码(附件5)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附件6)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专业目录》(附件4),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9日上午8:30时至2月17日下午17:30时。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以下同)。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于2023年2月17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资格审查地点为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12会议室。(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59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2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3.资格审查对象。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
4.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签名处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苏仙区委组织部、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2.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如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50人(不含50人),将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时间和要求另行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增设笔试筛选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小组人数,即为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郴州市苏仙区委人才办备案,苏仙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郴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从市外新引进的博士,3年内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市外新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六、招考服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苏仙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人才政策咨询:
苏仙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0735-2266218
2.招聘程序咨询: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90097
3.招聘考务咨询: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289098。
5.报名二维码
6.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
中共苏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