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经乌鲁木齐海关党委研究,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一)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隶属于乌鲁木齐海关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乌鲁木齐海关指定区域环境卫生、绿化、人防、消防、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公务用车、职工食堂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是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新疆记者站是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派出机构,负责乌鲁木齐海关关区新闻宣传工作。
(二)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乌鲁木齐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生态环境安全的实验室检验、检疫、鉴定、归类化验等相关工作。
中心主要办公区域在乌鲁木齐市,在塔城、阿勒泰、哈密、石河子、库尔勒、阿克苏设6个分场所。拥有国家棉花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番茄制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中亚地区动物疫病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煤化工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新疆果品有害生物检疫鉴定重点实验室等5个重点国家实验室,4个区域实验室、6个常规实验室。拥有各类检测设备2000多台(套)。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3396项,涵盖动植物检疫、食品(化妆品)、化矿金、轻工、机电、纺织、归类化验等专业领域。
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72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学术带头5人。近年来中心获省部级科技立项12项,获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标准立项13项,发布2项,发表专著6本,发表论文49篇,获省部级奖励18项。
(三)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是隶属于乌鲁木齐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出入境人员及口岸人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健康指导和服务、传染病医学排查、媒介生物监测及口岸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
中心实验室由口岸传染病监测区域中心实验室、艾滋病区域中心实验室和常规实验室组成。2006年纳入CNAS17025管理体系认证,现认可项目31项,实际检测能力120项,包含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甲类、乙类传染病,如新型冠状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流感病毒、登革热、基孔肯雅热、鼠疫菌、汉坦病毒、钩端螺旋体等国际国内传染病检测项目。实验室有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核酸检测一体机、脉冲场电泳仪等大型国内(区域)先进仪器设备130多台套。
近年来中心主持完成海关总署科研项目2项,参与海关总署科研项目3项,2020年承担完成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专项1项。取得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发表北大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论文15篇。
(四)伊宁海关技术中心。伊宁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伊宁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伊犁区域内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验、检疫、鉴定、归类化验及出入境人员实验室医学检查、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相关工作。
中心有全国唯一的酵母产品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具备归类化验、商品检验鉴定、食品复检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资质,可开展检测项目800多项,通过认证认可489项,涉及31类产品。实验室有检测设备770多台(套),包括飞行质谱仪、液相质谱联用仪、数字PCR仪等高精尖仪器。
中心有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学术带头人3人。近年来主持和参加国家级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32项;主持和参加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15项,编撰著作10部;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25项;发表科技论文115篇,SCI收录3篇。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五)阿拉山口海关技术中心。阿拉山口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阿拉山口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博州区域内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验、检疫、鉴定、归类化验及出入境人员实验室医学检查、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相关工作。
中心有石油化矿产品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新疆出入境矿产资源与化工品安全技术实验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多个检测实验室。实验室拥有液质质、X荧光光谱仪、ICP等离子发射光谱仪、HORIBA红外碳硫仪、HORIBAX荧光定硫仪、ISL全自动馏分仪、全自动粘度仪、中和值滴定仪、全自动卡尔费休水分仪、全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HP6890气相色谱质谱仪、微生物酶联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菌落分析仪、生物安全柜、智能人工气候箱、定性PCR仪等检测技术设备518台(套)。
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学术带头人2人。近年来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厅局级课题30多项,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6项;负责和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0多项;申请并获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8项。编写和参与专著4部,在《光谱学与光谱分析》、《石油炼制》、《植物检疫》和《预防兽医学报》等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及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能力;
(六)其中部分岗位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成绩达4级;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八)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九)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是指即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是指即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http://urumqi.customs.gov.cn/,网站首页【热点】-【公务员考录】板块下)、智考中国(网址:https://www.zhikaocn.com/)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公布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21日。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智考中国、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10:00至2023年2月21日19:00截止。
2.报名方式:
(1)报名系统(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注册登录):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19
按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认证(2023年毕业生可暂不上传)、高校未就业证明等相应材料。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2月23日18:00前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表,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视为报名失败。
(2)资格审查: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对照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0:00至2023年2月23日19:00截止。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11日10:00开始至2月24日19:00截止。
缴费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
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金额95元。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份《报名表》,资格复审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7日10:00至2023年3月3日17:00截止。
请报考人员登录(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网址查询、下载准考证(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
3.咨询电话:
0991-3627618、3627616(乌鲁木齐海关人事处)
400-088-0028,每日9:00—12:00,13:30—18:0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关岗位专业条件请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限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5)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如出现多名博士研究生报考同一岗位的情况,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报乌鲁木齐海关党委研究录用名额。
(三)考试。
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和答卷。笔试成绩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突出“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按照动植物检疫、食品安全、化矿金、综合4个大类由第三方单位组织命题,满分100分。笔试试卷按考前机密、考后秘密的原则,保存1年。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入围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前3天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资料:《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认证材料、毕业论文(装订版)、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及单位鉴定(没有可不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附件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
1.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通知。应聘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结束后,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4.博士研究生面谈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六)体检。
1.体检在乌鲁木齐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2.体检从自治区人社厅指定的三甲级医院中选定1家作为体检医院。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乌鲁木齐海关另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结果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七)考察。
1.乌鲁木齐海关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本人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公示。
经乌鲁木齐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将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等相关规定,初次就业的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使用期限以实际招聘人员情况确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纳入事业编制。
八、纪律要求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二)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
九、招聘监督
乌鲁木齐海关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纠正和处理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91-3627158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按要求及时关注智考中国及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乌鲁木齐海关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