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同意,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系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加挂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宁波市物理感知中心牌子,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主管部门政府数字化转型、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等前期研究;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技术咨询;承担政务应用系统、应用支撑体系、电子政务网络等建设管理;承担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治理和挖掘分析、应用创新等技术支持;承担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撑及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做好物联感知体系建设标准起草制订、数据统筹使用、指导建设运营等行政辅助工作;做好全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技术指导;承担市委等四大家电子政务技术保障等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 物联网与电子政务 | 专业 技术 | 1 |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应用系统开发、网络安全管理、大数据分析、物联感知管理等。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大数据科学与工程、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数据科学、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数据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物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仪器仪表工程、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网络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技术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会计 | 专业 技术 | 1 | 承担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同时承担单位党务工作。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1.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财务会计从业经历2年及以上; 3.中共党员。 |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也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 2023年2月21日9时—2月23日16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 “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2月27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结果查询及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3月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将在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http://dsjj.ningbo.gov.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物联网与电子政务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会计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物联网与电子政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人员。会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大数据局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的对象。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或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替补。
4.操作技能测试
操作技能测试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上机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操作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操作技能测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名额不替补。
5.成绩
考试总成绩物联网与电子政务岗位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0%、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的20%之和,满分100分。会计岗位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物联网与电子政务岗位面试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大数据局网站上公布。会计岗位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大数据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大数据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74-89185809,89182286,联系人:徐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4099。
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