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镇街敬老院工作人员聘用方案》《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关于调整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19〕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敬老院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具有照护特长者优先;
(三)具有本镇户籍并长期居住在小林的城乡居民,男性5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和慢性病;
(五)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有爱心、善心、孝心、耐心、细心的人士,态度热情和蔼可亲,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和责任心。
二、工资待遇
基本标准:院长2500元/月(含个人缴纳部分),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工作时间:每月工作26天,正常休假4天,因工作的特殊性,安排值班值守,且工作时间必须吃住在敬老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202 3年2月15日上午12点。
报名地点:小林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徐霞 64410865
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人员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小林镇公开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聘程序
聘用工作按照报名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五、纪律和监督
1、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提供有关证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2、招聘全过程接受小林镇纪委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小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