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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音乐学校补充专业教师考试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10 20:07     浏览量:822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经厦门市教育局批准,厦门市音乐学校拟面向全国招聘音乐专业教师。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厦门市音乐学校官网(http://www.xmyyxx.com)“招生招聘”中的“招聘”模块(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1.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照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考生关注报名时间,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3.考生报名后请关注学校官网,及时接收考试通知信

4.《厦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音乐学校补充

工作人员报考指南(2023年02月)》(附件1,简称《报考指南》)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报名时间:2023年02月11日10:00—02月17日17:00

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3年02月12日10:00—02月18日12:00,在厦门市音乐学校官网“报名系统”查询。

申诉。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规定时间(2023年02月12日10:00—02月18日12:00)内通过招聘报名系统中的“申诉”模块进行申诉。

(二)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另行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笔试及后续相关环节的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发布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报考岗位人员均须参加笔试,除了要求博士学历或博士以上学位的招聘岗位报考比(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含5: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在“报名系统”公布。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3)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指南》。

(4)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专业测试。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从各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对按照1:3比例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以及免笔试岗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美仑路396号,厦门市音乐学校(五通校区)艺术楼713办公室二。

资格复审由应聘者亲自到场或委托他人。若委托他人,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考人的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位)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4)2023届毕业生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原件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5)符合加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4.面试

(1)从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把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分别乘以40%、30%后相加折算成合成分,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合成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人员专业测试合格者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采用课堂试讲、答辩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报名系统”。

5.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

有专业测试、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3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专业测试成绩又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三)若面试成绩成绩又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列;

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可由考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二)招考指南

《厦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音乐学校补充工作人员报考指南(2023年02月)》(附件1,简称《报考指南》)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五)聘用

1.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单位网站(https://xmyyxx.xmedu.cn/zszp/zpxx/)公示7个工作日。

3.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专业测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

已进入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厦门市音乐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小组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报名系统”。

(六)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参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音乐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音乐学校

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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