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冲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区,沙市区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全区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0人(对于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原则,不占用岗位编制数、不受空编限制,按实际录用数量使用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要求见《沙市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关待遇
沙市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本次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实《沙市区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有关待遇。
(一)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人才津贴。
(二)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工资待遇。
(三)跟踪培养。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四)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住房;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五)购房补贴。在荆州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六)培育支持。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进行跟踪培育,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区委区政府另外给予2万到20万不等的奖励。
(七)其他待遇。引进的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对于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形式确定。
对于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方式进行,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并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沙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shi.gov.cn)等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2、网上报名
(1)报名渠道: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表》)。
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市人事考试院)。
3、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类别和内容: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小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3)笔试开考比例与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4、资格复审
(1)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笔试成绩满足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5、面试
(1)按照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弃权,不再进行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3)考试成绩计算。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6、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沙市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8、公示与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等材料报沙市区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实行1年试用期。在沙市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区纪委监委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关于人才引进待遇等政策问题由沙市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招聘程序等问题由沙市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人才政策待遇咨询电话:0716-8883960(沙市区委人才办)
人才引进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
人才引进招聘咨询电话:0716-8201607(沙市区人社局)
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