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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13 23:13     浏览量:64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6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6日。

二、招聘岗位

2023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5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3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6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6月9日12:00

报名网址:报名人员登录聊城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aocheng.gov.cn/)或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lccdc.cn/)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3年6月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6月9日12:00

《2023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聊城市疾控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6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其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7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lccdcrsk@126.com,并拨打电话0635-8535869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aocheng.gov.cn/)及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lccdc.cn/)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预计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aocheng.gov.cn/)及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lccdc.cn/)另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aocheng.gov.cn/)及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lccdc.cn/)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aocheng.gov.cn/)及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lccdc.cn/)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及聊城市疾控中心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及聊城市疾控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疾控中心或聊城市卫生健康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资格审查后无故不参加考察体检、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在附件1《2023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43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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