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3、博士毕业生年龄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nwnu.edu.cn)或岗位列表中公布的联系邮箱。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至12月。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通知考生。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纸质简历,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纸质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1年10月至12月。考核分为学院面试和学校审核两部分。
1、考核面试由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3、学校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审核。
五、体检与公示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1年12月1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七、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7971991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971609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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