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检验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具体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防城港中心血站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办公室人员、工勤人员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8日,检验人员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送至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9号防城港市中心血站四楼办公室。网上应聘者将报名简历及材料发至邮箱:
fcgszxxz@163.com。联系人:项光义;联系电话:0770-2809216;15296123532。
(2)报名材料要求:应聘者填写好《防城港市中心血站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请附上照片,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初审。
(3)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试
经我站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有相关经验者试用期2个月,无相关经验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与防城港市中心血站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参照本市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水平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工资方案等规定执行,并为聘用人员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有带薪年假。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及其它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中心血站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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