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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博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0:19     浏览量:68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人民医院职工公开招聘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LZRY〔2020〕 ZN14)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一体两翼”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做好学科建设和人才强院战略目标,充实人才队伍,现将我院2023年度博士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柳州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26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柳州市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柳人临床医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第一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国家合理用药示范基地,感染性疾病科获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口腔全科专业基地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是五星级绿色环保医院、全国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医院。2021年度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评级A+,全省排名第三,柳州排名第一。

医院占地面积190多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521张,泊车位3110多个。全院在职职工4158人,其中卫技人员3660人,高级专家984人(正高职称184人,副高职称800人),博士152人,硕士921人,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拥有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项目14个,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6个,柳州市临床重点专科21个,柳州市人才小高地4个,市级医学质量控制中心23个,国家级药物临床试验资格专业25个。是广西第五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医疗服务辐射桂中地区,开展了许多达国内先进水平的医疗技术,多学科联合救治水平不断提高,承担着桂中地区急危重症病人的医疗救治任务。

近年来,医院先后涌现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个人、广西卫生健康系统二等功、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广西勤廉榜样、广西创新争先奖获奖者、柳州市先进工作者等诸多先进典型,医院荣获全国管理创新医院、广西卫生健康系统集体二等功等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500多项。2019年,医院提出“一体两翼”的医院发展规划,“一体”即文昌路主体院区,以综合发展,处理疑难病症为主。“两翼”即在北部生态园建设柳州市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和危重症救治中心(北部院区),打造区域急救医学中心;在阳和新区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阳和院区),探索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相结合的特色模式。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需求

需求岗位

需求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及要求

学科带头人/负责人

若干名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秀者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0周岁(含)以下

(1)硕士生导师。

(2)有三甲医院担任科室主任经历并从事本专业10年(含)以上者优先考虑。

(3)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4)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及医、教、研能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及学术地位。

(5)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凝聚力。

(6)符合本公告中报名基本条件。

学科骨干

每个科室/病区均有博士用人计划

博士学位

45周岁(含)以下

(1)优秀应届毕业生或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符合本公告中报名基本条件。

四、待遇

需求岗位

事业编制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临时性租房补贴

购车补贴

市级人才政策

其他待遇

学科带头人/负责人

提供事业单位编制

10-50万元(税后),特别优秀可以一事一议

10-100万元

1000-1500元/月(连续补贴6个月)

享受购车补贴(包含柳州市人才新政购车补贴,限一次购买柳产家用汽车),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根据柳州市人才政策文件方案执行:

(1)购房补贴:25万-30万

(2)生活补贴:2.4万/年,补贴2年

(1)医院承担来院考察期间的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

(2)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制定引进方案。

(3)协助安排人才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事宜。

(4)五险二金

学科骨干

五、报名、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计划岗位落实到位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三)初选

医院综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综合条件,择优筛选后发出面试通知。

(四)资格审查

通过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进行面试之前,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面试、考试、考核

结合应聘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面试、考试、考核。

(六)报医院审批

考核结束后,经过院长办公会或院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1.体检人选为考核结果经医院讨论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到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拟聘用到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骨干岗位人员,体检免费。

3.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医院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八)公示。根据面试、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医院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发出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和协议。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宜

(一)与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柳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人员招聘栏目”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负。

(二)本公告由柳州市人民医院解释。

(三)联系方式:

1.招聘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72-2662055

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监察室0772-266203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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