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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2月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1:30     浏览量:110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茂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本次招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试用期内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南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部分环节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9:00至2023年3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1/Default.aspx,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是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报考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平台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由于为人工审核,不保证在报名结束前审核完毕,所以报考人员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报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如因把握条件不足导致不能通过审核,且已过了报名时间审核结果才出来所造成不能再报名的后果自负。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所有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发证之日起三年内,即证书落款之日到报名开始日),可申请笔试成绩加10分。填写报名资料时在备注栏注明基层服务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于2023年3月7日到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茂南开发区工业大道旁人社局培训大楼306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报名时已属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笔试加分对象。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分为卫生类和综合类,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其中岗位代码为:2023A01、2023A02、2023A08、2023A21四个岗位考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其余的考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将另行公告通知。

3.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注意事项、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maonan.gov.cn/mmmnrlzyj/gkmlpt/index)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公告,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本次资格复审不作递补。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试事项将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

(四)成绩

1.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人社局根据实际划定;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商议后再决定是否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商议后再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操作指引等文件要求,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点现场,视为放弃资格。考生自行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如实申报检测结果;考生须自备N95/KN95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等现场环节,要接受体温检测,用快速消毒液消毒双手,消毒后应直接进入现场。如果考试时国家和省有最新关于疫情防控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将个人报考诚信记录在案。

(五)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

(六)本公告由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茂名市茂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茂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2536919;茂南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668-2813026。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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