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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务人员启事

发布时间:2023-02-15 12:10     浏览量:651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系福建师范大学所属的二级办学单位。因工作需要,学院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符合我省劳务派遣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教务人员1名。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岗位要求:

1.热爱并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应用日常办公软件。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

3.有教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17:00;

2.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邮件名称:“传播教务—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cbxy@fjnu.edu.cn,逾期不予办理。

(1)《传播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22-23日。我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1.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2. 思想政治素质审核中若发现有违法违纪过往及其它不当行为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3. 成绩计算方法:评委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平均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1.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传播学院向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传播学院工作。

八、薪酬福利

1.工资:根据传播学院规定执行,试用期两个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待遇并享有学院规定的编外人员相关津贴。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应聘过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院二级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2868567。

5.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2868580。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邮编:350117。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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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播学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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