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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15 16:32     浏览量:483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需面向社会招聘协助执法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协助执法人员1名。主要协助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对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执行其它任务。如因工作需要,需无条件服从安排岗位调整。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良好执行力,服从工作安排。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2月14日至2003年2月14日期间出生)。
2.专业、学历及其它要求: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全日制专科学历的,要求法学类专业(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
(4)同等条件下,有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8:00-12:00,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箱报名,发送邮件后,请拨打电话进行确认。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赤港街中段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二楼内勤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2871009,邮箱:zfzd302@163.com。
3.报名材料要求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2023年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核验后归还。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复核
报名初审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网上报名者在面试前须携带《2023年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并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1张)到报名单位进行复核。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座谈交流等形式。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补录。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按规定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工资待遇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现行聘用人员相关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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