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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7:08     浏览量:759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围绕实施“双核”战略、建设“五大中心”集聚储备更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政治把关;

(二)瞄准需求、精准引进;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引才方式及名额

(一)引进博士研究生,不限人数,不限专业,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直接聘用;

(二)引进硕士研究生32名,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要求详见《晋城市城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已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截至2023年2月。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国家统一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专业要求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及以后出生)。

四、引才程序

(一)引才信息查询

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组织部“客厅红叶”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2日8:30至2023年2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像素130px*160px,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核、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专业要按照研究生毕业证书所记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23年2月26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2023年2月26日18:00至2023年2月2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客厅红叶”微信公众号。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2月2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未达到引才岗位数3:1的,则相应减少引才岗位数,使报名人数与引才岗位数达到3:1;如引才岗位数减少到1个,报名人数与引才岗位数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引才岗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相同专业岗位。

6.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在2023年2月27日前到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现场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7.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客厅红叶”微信公众号。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引才各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报名人数若超过引才岗位数5:1的比例(含5:1),则先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以及判断推理等,时间为120分钟。

报名人数若达到或超过引才岗位数3:1但未达到5:1的,则全部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客厅红叶”微信公众号。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考生,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才全过程。在本次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客厅红叶”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综合成绩

参加笔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只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再加试一场。只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再加试一场。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引才名额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客厅红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或考察环节形成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客厅红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一式四份)。经引才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并享受市区相关人才政策。

本次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在晋城市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城区。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内发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不适应聘用情况的,予以解聘。

五、咨询与监督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0356—2022943

区人社局:0356-22865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引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晋城市城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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