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同安资管公司)为厦门同安区属一级国有企业。
厦门同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同安教育公司)为同安资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同安教育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详见《2023年春季厦门同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文身,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及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已纳入同安区属公办幼儿园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厦门同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原厦门市同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或其他属于同安区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
三、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方式:通过微信扫描本简章后附件内二维码或进入链接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报名(附件的岗位信息表中,凡涉及学历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件的,报考考生均需上传,未上传的考生将被视为无相关资格证件)。
(二)报名截止日期: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17:00。
(三)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公司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进行电话核实,初审通过的,将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
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选拔录用方式
招录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应聘者应在参加笔试时携带相关学历、资格证明等原件供用人单位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面试前,将组织报名资格复审。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公司不予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须于接收到录用通知起1周内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各岗位人员应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根据幼儿园管理需求提供健康证明,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对于体检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经验)、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日(2023年2月2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将被视为无相关资格证件。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笔试、面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承诺所有应聘材料给予严格保密,均不退还。
(五)招聘的人员均存在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应聘人员工作地点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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