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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儿童福利院编外特教和驾驶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2:33     浏览量:670
宁德市儿童福利院是宁德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孤残弃婴(幼)儿童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教老师2名,编外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热爱孤残儿童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特教具体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教育学类专业;驾驶员具体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录用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待遇: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及其他奖金福利待遇)。相关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

三、录用程序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以及无犯罪记录、综治、失信审查等程序,择优录取。

1.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3月15日止(法定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和简历中提到的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 1586823556@qq.com,备注应聘岗位和姓名;也可电话报名,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0593-2222216。

(3)资格审核:请报名者本人报名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相关资料,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体检

根据面试与综合考评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

1.本招聘通告“宁德市人力资源网”发布为准,敬请广大应聘者谨慎对待。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本公告由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宁德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宁德市儿童福利院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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