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人事处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类别及用工方式
薪酬与社会保障中心科员,管理岗位;校内在编人员按当前人事管理方式聘用;学校现有人事派遣人员及其他校外人员以人事派遣用工方式录用。
二、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制定学校有关劳动工资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
2.全校津贴和补贴的审核发放及管理;负责全校各类临时人员工资发放等;
3.全校教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工龄的审核工作,评定工资,转正、定级,工资变动等;
4.办理全校教职工“四金”账户的审批手续,维护管理“四金”等数据库;
5.全校教职工的退休和退职的审批工作、高级专家延聘的报批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等;
6.负责开具工资证明,探亲路费报销,探亲假、病事假等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工伤及因工致残的申报工作等;
7.各类工资月报、季报、年报等的统计工作等;
8.负责科室内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协助完成科室内其他薪酬和社会保障工作;
9.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为人正直,善于沟通,乐于奉献;
2.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学校岗位调动;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经济、管理、理工科类专业优先,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与编程能力;
4.工作态度踏实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熟练运用Excel、PPT、Word等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数据库维护能力;
6.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
四、招聘程序
1.有意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个人简历和《》发送至邮箱:rsclaozi@126.com ,并请在邮件标题及附件注明“应聘人事处科员+姓名”,校内人员竞聘前须填写《》。
2.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选审核,将组织初选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后续招聘事宜将根据学校及上海市相关文件执行。
4.应聘者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或隐瞒,将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应聘材料概不返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蓝老师
联系电话:021—61655046
联系邮箱:rsclaozi@126.com
上海电力大学人事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