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员9名。其中: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1人(职员岗位),党建工作办公室2人(职员岗位);财政局1人(局长岗位);经济发展局4人(职员岗位);招商服务局1人(职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详见《2023年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具备全日制本科(含2022年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愿意在经开区长期工作;
6.具有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见附表);
7.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态度暧昧的;
2.受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约定服务期未满或约定服务期已满但考核不合格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3年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将在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网、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魅力天北”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受理报名人员可同步加入经开区招聘QQ群492565324,查看招聘相关通知公告信息。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按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根据专业及职业倾向限报1个岗位。
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2份:word版一份,在报名登记表签名处本人亲笔签名的PDF格式或JPG格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需复印在一页纸上(PDF格式或JPG格式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PDF格式或JPG格式一份);
‎ 4.各类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能等级证、近三年获奖证书(PDF格式或JPG格式一份);
5.填写《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excel表);
报考人员需携带原件及以上全部材料打印版,并将电子版打包(用报名姓名+岗位命名)于限定时间内现场报送至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18:00;
报名地址: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建办
电话:0992-3262750;13364958319。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查于3月2日结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进入下一环节,审查结果将公布至“魅力天北”微信公众号。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卷面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报名人员不足1:3的,则全部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的结果将在“魅力天北”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2023年经开区招聘QQ群;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2023年经开区招聘QQ群;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2023年经开区招聘QQ群;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2023年经开区招聘QQ群;
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将公布至“魅力天北”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拟聘用人员须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将纸质版体检报告提交至经开区党建办,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在公示前未能提交《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入职考察审核表》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八)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在“魅力天北”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九)监督
经开区纪工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五、聘任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自公示结束后5日内不报到的,或报到后1个月内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被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聘任人员试用期满,由经开区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后薪酬待遇。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参照社会化购买服务的人员发放薪酬。试用期满由经开区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管委会部门人员一起参加绩效考核,享受聘用部门岗位或四级职员待遇,实际收入按经开区绩效考核办法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服从考务安排,超过时限未参加考务活动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则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以上事项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2-3262750;
监督电话:13565579969。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