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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9:53     浏览量:970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全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 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法律法规,计划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10名,从事灭火救援和执勤备战,主要为战斗员、驾驶员、通信员等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简表》。

三、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表》)。

4.优秀退伍军人、持有A1、A2或B2驾照,汽修、水暖、电工等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7.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招录的情形。

四、招录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宜性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和永靖融媒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网上报名

此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链接http://113.249.157.217:31115/exam-system-examinee/yjxf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24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录公告及附件1《岗位简表》。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三)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录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18:00时。

(四)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永靖融媒微信公众号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户籍、学历、身高、视力、辨色力等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

(五)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附件3)实施。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满分10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2.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现场资格复审通知为准。

3.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六)面试

1.按照计划招录岗位人数1:1.5比例,根据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通过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计划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体检费用自理。

(九)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组织实施。

政审不合格者,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招录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坚持与行政编制消防员相同管理、训练标准。

1.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由县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队列训练、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

2.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永靖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

3.合同解除。由永靖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待遇

1、基本工资:2800元/月;高危补贴:1000元/月,按实际绩效发放;工龄工资:每年增资50元。

2、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消防救援人员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录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录考试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永靖县纪委监委:0930-5923022

政策咨询电话:0930-8877108

永靖县消防救援大队:0930-88771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永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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