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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2023年2月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21:30     浏览量:787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南通市崇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已纳入《崇川区区级机关、区属事业单位、街道编外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崇办发〔2021〕4号)规范管理的区级机关、区属事业单位、街道编外辅助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见《南通市崇川区2023年2月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1日(上午9: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南通市城港路58号五楼中会议室。

(二)报名携带的资料

1.《南通市崇川区2023年2月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6.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的材料;可佐证中共党员身份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相关证明;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收取一份。

(三)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

(五)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办法

招聘考试由笔试、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崇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进入适岗评价。

(二)适岗评价

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政治面貌和所获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的30%、适岗评价成绩的30%权重计算分值,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的30%+适岗评价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合计总成绩。

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

六、人员性质与薪酬待遇

编外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区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55082248。

八、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考务咨询电话:0513-8560979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南通市崇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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