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我院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院将进行2023年度编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履行公开招聘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招聘程序,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三)年龄条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2:00截止(逾期则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所有报考人员点击本公告附件2《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报名信息表》进行填写报名。
3.资格初审方式:应聘人员通过上传所需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提交的报名信息和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应聘者须将报名信息表及初审所需材料以“专业+姓名(如:外科学+张三)”方式命名邮件主题及文件夹,投递至邮箱:358553981@qq.com。
(1)应届毕业生:1.报名信息表(切勿修改表格格式);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所在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原件扫描件、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所有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所有证件扫描件需按照以上顺序整合至一个pdf中后发送)。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1.报名信息表(切勿修改表格格式);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所有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所有证件扫描件需按照以上顺序整合至一个pdf中后发送)。
注:证件上传格式有误及证件不全者,报名信息审核不予通过。
四、资格复审
经初审合格后,复审需提供所有初审材料原件(复审时间另
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各位考生确保手机畅通。
六、体检
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由我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拟录取人员,并统一带领到有体检资质的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确保体检结果真实有效。考生自主体检的结果不能作为聘用依据。首检项目不能一次给出结论而需要复检时,按照要求安排至其它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只安排一次,工作人员将复检结果交于首检单位,给予最终判定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待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在我院官方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它注意事项
如在2023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及学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者不予录用。
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不予录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732号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门诊综合楼16楼)
联系人:周老师、师老师
联系电话:17739828601
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