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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冶市市直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公告(湖北师范大学招聘点)

发布时间:2023-02-17 21:45     浏览量:637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采取“校园招聘”形式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冶市市直中小学教师145人,具体见附件1《大冶市2023年度市直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此次校园招聘面向省内外高校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但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同学科岗位;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以及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线上报名时间:2月17日至21日

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各应聘考生扫码报名(报名二维码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具体材料如下:

1.2023年大冶市校园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4.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应聘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月25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湖北师范大学校内。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通过校园网上发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当天通过校园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特别提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后续考试具体事宜将在大冶政府网(hbdaye.gov.cn)和湖北师范大学校园网(91wllm.com)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校园网发布的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1)面试入围比例

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6分钟,按50%计入总成绩。

(三)现场签约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考生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向下递补一次。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将本人毕业档案寄到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审查。逾期不寄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并将证书、证明于8月1日前送达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审查,逾期不送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大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五)选岗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因各种原因导致“校园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空缺计划将调剂到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计划中,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4.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冶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冶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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