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较高。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参加过邪教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
2.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65岁以下、女性年龄60岁以下;
3.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制作调解笔录、撰写调解协议书,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4.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细致,责任心强,敢作为、敢担当;
二、聘用方式
1.报名方式: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在2023年2月24日(周五)前,携带身份证、学历、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到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报名,逾期不再接收。
2.录用程序:经初审合格人员按通知时间参加业务知识考试,按照成绩排名择优录用,并到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签订《聘用合同书》或《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
3.聘用方式: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
三、聘用待遇
1.相关待遇:基本劳务报酬+个案补贴+误餐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其中:工龄每满1年增加50元、个案补贴每季度按调解案件数及相关发放标准核发)。
2.保险福利: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依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自己承担;签订《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人员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地点: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806)
联系人:邹珊红
联系方式:027-56909368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