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的保障工作,经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联席会议批准,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单位 | 人数 | 岗位 |
1 | 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 | 1名 | 后勤保障人员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中心工作安排,无犯罪记录,党员优先;
2.身心健康,有抗压的良好心理素质;
3.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与资历: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计算机二级证书,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5.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事务处理能力;
6.具有太仓市本地户籍。
三、报名方式:
1.时间:2023年2月22日-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登记表》《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编外用工人员招聘汇总表》,并在报名时间内将登记表、汇总表、身份证、学历证、计算机能力证书等原件照片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9006133@qq.com,材料纸质复印件交至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505室。地址:太仓市扬州路99号,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53529691, 资料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综合技能测评。
四、测评考核:
1.形式:综合技能测评。
2.内容:
(1)上机测试:办公软件使用;
(2)面试:相关岗位基础业务知识。
3.时间地点:
上机测试2023年3月5日上午9:00-11:00,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太仓市扬州路99号)五楼514机房。面试2023年3月5日下午1:00-3:00,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四楼411室。
五、体检
根据综合技能测评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教师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体检合格,确认为录用对象并公示。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录用及待遇:
公示:根据综合技能测评成绩及体检结果,拟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单位通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太委办〔2018〕69号)文件实施,统一采用人事代理用工方式。试用期二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并与用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资待遇参照《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指导意见(试行)》太人社〔2018〕47号)文件执行。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简章由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