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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18 3:43     浏览量:72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2023年平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已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应聘面向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岗位的除外。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生源、德州户籍或在德州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德州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我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二、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zgpingyuan.gov.cn/(平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网上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报考比例最大的岗位。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综合类笔试考点设置在平原县,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汇总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察和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其中报考合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岗位排名依次选岗。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六、考试组织

平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平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4—425661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4-7908099 7908100

邮箱:pyxrsjsgk@dz.shandong.cn

附件:

1.

2.

平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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