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公证处成立于2007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公证机构。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公证处属于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3月17日。
(二)报名地点: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昆玉市玉都大街2号)。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填写《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附件1);②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⑤提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提供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①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至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报名。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第十四师昆玉市报到。
联系人:杨冬冬、排孜丽耶
联系电话:0903-2566196
三、考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六、其他事项
昆玉市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备案制、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收支两条线和企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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