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保中心出纳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医保中心出纳岗位1名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
3.服从管理、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及其他:会计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年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填写《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发至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邮箱:gkqybj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三)面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复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综合股联系。联系人:温晓萍,联系电话:0770-2069100。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性质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按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2年,统一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予以续聘。
五、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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