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总工会《关于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通知》(兰总工办发〔2023〕5号)精神,皋兰县总工会面向社会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名额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
二、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从应届毕业大学生中选聘,须具备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有事业心、责任感,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模、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子女。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往届大学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县区自聘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且已在甘肃省总工会备案的可放宽至 45 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的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持有关证件到皋兰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931-5785876、13519653229。
报名须填写《皋兰县总工会2023年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1份(不再退回)。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19日。
(上午 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二)资格审查
县总工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工会法》相关知识和写作水平。
(3)应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入围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分别递补。
(四)体检
(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
(二)入围体检的考察对象必须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纸质报名登记表等原件,于体检当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由县总工会统一组织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组织考察
县总工会派出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六)集体决定
县总工会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考试成绩、政审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总工会审核。经兰州市总工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总工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试用期结束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后续聘用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省政府确定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全总补助(300元)、工龄工资(每满一个工龄年月度工资增加 100 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和绩效工资构成。同时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选聘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皋兰县纪委监委监督,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本公告由皋兰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5785876
皋兰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5726171
皋兰县总工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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