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商丘。学校始建于1921年,至今已有百年的办学历史。在百年不间断的办学传承中,学校秉承“明德、至爱、励学、善思”的校训,为国家培育了数十万计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了第33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吴静芳、第45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宋静等一大批优秀学子,是全国唯一一所培养了两名南丁格尔奖获得者的医学院校。
校区占地面积1265亩,建筑面积37.7万平方米;现设有8个教学院(部),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25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26个省招生。
我校为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学习国外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分别与美国西海岸影像学院和布卢姆菲尔德学院联办护理、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
学校是河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卓越医生培养试点学校、河南省第六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万人;拥有4所附属医院,总床位3600余张;拥有3个河南省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7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业等。
学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100余项荣誉称号,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获优秀格次。
百年大计开新举,一卷宏图绘锦程。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正立足于新的起点,踏上新的征程。
一、招聘方向
(一)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的A、B、C类人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院校毕业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一致的医学类(学科门类)博士研究生;
(三)其他医学类(学科门类)博士研究生;
(四)非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扎实专业知识和技能,身心健康,能胜任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三、引进待遇
(一)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分类标准,30-120万元;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的博士,待遇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面议;
(二)科研启动费: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分类标准,10-25万元;
(三)职称待遇: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分类标准,5年内按照五、六、七副教授待遇执行;
(四)享受博士津贴4000元/月;
(五)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可在我校4所附属医院中的任何一所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
(六)符合招才引智条件的,可为配偶提供工作岗位;
(七)配备价值2万元的办公设备;
(八)有事业编制,缴纳“五险一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电子邮箱:sqyzzp@163.com
联系方式:张老师 18238001111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