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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曲靖市马龙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1:28     浏览量:579

为进一步充实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创文办,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提供经历业绩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本公告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马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long.gov.cn/)、曲靖M马龙频道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马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曲靖M马龙频道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询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请应聘者在报名后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应聘者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导致应聘者无法参与招聘环节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6.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27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截止到2023年2月27日在职在编的人员,在报名时未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3月1日下午17:30以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锦新路223号第三中学对面)。

(三)报名形式和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请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马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

(4)经历业绩评价证明材料(相关内容参照附件1、2);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按100分制进行换算,按1:3进入面试,若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将在马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曲靖M马龙频道公示。根据公布的面试名单,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应聘人员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业绩评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人社、组织等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报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要求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每人。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一律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区委党校老师按规定进行命制,在组织人事及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2.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质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开始后,超过30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马龙区委党校(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滨河南路80号,文河广场旁)

4.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置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2)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6)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7)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11)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2)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3)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14)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5.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按四舍五入取舍)。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在马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曲靖M马龙频道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涉及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重新组织成绩并列的考生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聘用

(一)按照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马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曲靖M马龙频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与录用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处理。

(三)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放弃录用资格的拟录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向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申请。由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用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人员身份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属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三)薪资标准:试用期2500元每月(含录用人员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3500元每月(含录用人员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四)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政策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八、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公告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曲靖市马龙区人才服务中心0874--6032632

曲靖市马龙区创文办0874--8880160

监督电话:

曲靖市马龙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874--8880169

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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