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1日至3月2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上电子认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8)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gxzbbgs@szgm.gov.cn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如项目管理专干01+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526,联系人:钱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本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题目为行测加申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短信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1:3,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信畅通。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以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521;
(二)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2月21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