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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2023年公开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16:38     浏览量:669

根据寿光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关政策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决定面向2023届部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计划

招聘相应专业的公费师范生65名,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1982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四)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应聘语文教师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

(五)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山东省外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寿光市2023年公开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取消学籍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联系双选。根据公布的学校招生电话联系学校选择意向岗位。请于3月1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发到电子邮箱zgk5222419@wf.shandong.cn,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0536-5222419确认。

(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联系选岗学校约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报名表》(须个人签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公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现场签订。山东省外生源且符合跨省就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也可以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再更改。

(三)试讲。主要测试公费师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考察其教师岗位胜任力和潜力。试讲内容按照公费师范生所学专业对应的中小学任教学科确定,使用学校现行通用教材。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试讲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具体试讲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考察与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考试;学习经历交叉、间断、不完整,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所有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默认同意授权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根据试讲、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并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网上签约,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6年。

五、健康防护要求

为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们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查询网址:

寿光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shouguang.gov.cn/sgrsj)

寿光市教体局官网(http://www.shouguang.gov.cn/sgsjyj)

咨询电话:0536-52224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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