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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17:26     浏览量:480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专业技术类职员3名(专技四级岗1名,专技七级岗2名),按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表》。

(二)选聘条件

1.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消化内科医师(专技四级岗):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所学专业:内科学(A100201),中西医结合临床(A100602);

(3)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4)近五年来连续在省部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工作;

(5)具有5年以上消化内科工作经验;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师(专技七级岗):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所学专业:内科学(A100201);

(3)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4)近五年来连续在省部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工作;

(5)具有5年以上心血管内科工作经验;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肾内科医师(专技七级岗):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所学专业:内科学(A100201);

(3)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4)近五年来连续在省部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工作;

(5)具有5年以上肾内科工作经验;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报名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报名者的年龄及相关年限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6.身体健康;

7.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二、选聘程序

本次职员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17:00;

2.报名方法:网络报名,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邮箱地址:tongjianhong@szpsq.gov.cn。

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一并提交;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现聘岗位聘任材料;

(7)证明本人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报名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仅对报名者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视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官评价采取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面试具体组织工作。

3.入围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包括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未获选聘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人事关系调入深圳市并办理聘任手续。首个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1.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从面试入围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2.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3.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4513460。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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