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协助开展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工作人员,行政辅助岗位3名(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机关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法规、政策处理未满7年或正在接受调查待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月22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1楼1101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2、网络报名: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qxqmeiliban@163.com。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招聘报名信息表》1份(网络报名人员参加现场笔试时需提交签字纸质版)。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网络报名人员参加现场笔试需提交)。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人员政治素养、工作态度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工作。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南宁市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信息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办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
联系电话:0771-5826083。
南宁市青秀区乡村振兴(“美丽青秀”乡村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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