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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社会招聘)

发布时间:2023-02-23 20:55     浏览量:755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长江委批准,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行政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科研性事业单位,是国内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主要技术合作伙伴,主要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流域及区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工程生态效应基础研究、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的科技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坚持“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此次共设置招聘岗位5个,招聘人员5人,招聘的岗位、专业及要求详见《水生态所2023年度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学习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办公软件和专业软件。

(六)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或工作能力等条件,详见《水生态所2023年度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

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七)对于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学位时间一般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九)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3年2月24日14:00至3月11日17:00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进入“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点击“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录”(http://61.183.191.235/passport/login)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并下载填写本公告中《水生态所2023年度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水生态所2023年度社会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rczp@mail.ihe.ac.cn(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姓名+ XX院校+专业)完成报名,附件材料提交不完整不予审核。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水生态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于3月13日17:00前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3月1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3月12日9:00至3月16日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为50元/人。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一般按照缴费确认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人员全额退费。

综合笔试

1.笔试内容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应参加综合笔试,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不设置辅导用书,也不指定培训机构。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时间地点

综合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3月,地点暂定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报名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相关通知。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解决。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时间地点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掌握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3.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水生态所网站发布的相关补充公告为准。

(四)总成绩合成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水生态所的统一安排下,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如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者,经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水利网、水生态所官网等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我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九、递补和补招

招聘期间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因不可抗力确无法参加等情形,由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

招聘期间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出现空缺,由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由水生态所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

十、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水生态所承担。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

(二)免费提供青年公寓(3年)。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水生态所监察审计处027-82926129

考务电话:水生态所人事处027-82927823、8292612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7338745、82829900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

邮编:430079

单位网址:www.ihe.ac.cn

本招聘公告及相关方案由水生态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水生态所2023年度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

2.水生态所2023年度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

3.水生态所2023年度社会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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