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中层管理干部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前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在学院内部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学工办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职数
学工办主任1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党支部做好辅导员和班主任管理工作,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的培训,抓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2.协助党支部做好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学生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检查辅导员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在校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工作等;
4.加强与学工处、团委、社会企业、学生家长的联系,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素质;
5.组织实施学生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容询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报到、毕业离校教育、军训等有关事宜;
6.负责组织实施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的评定发放工作,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公寓管理工作;
三、竞聘岗位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学院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学生工作经历;
4.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学生组织管理能力、活动策划和开拓创新能力、具备相应的知识;
5.热爱学校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6.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四、岗位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及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有意向竞聘该岗位的老师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于2023年2月24日12:00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631028633@qq.com;
3.2023年2月24日学院完成资格审查;
4.学院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15点30分在学前实训楼A402会议室组织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重点谈工作思路和举措,回答问题5分钟;
5.学院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学工处备案审查;
6.组织人事处组织考察并确定聘任人员;
7.党(校)办公室发文聘任。
五、岗位待遇
学工办主任享受专业主任待遇,专职辅导员兼任该岗位,工作量按80学时/年认定。
学前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