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岗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29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接受单位工作安排。
3、能熟练使用电脑、打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和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
二、聘用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待遇1500元/月(提供早餐、中餐)。
2、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医保,提供早餐、中餐,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个人简历到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
联系人:李先生、喻女士
联系电话:0794-8735093 、19079456010
地址:抚州市抚河大道智慧抚河指挥中心三楼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