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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和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2:09     浏览量:72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云和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云和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简称《招聘计划表》),请登录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云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382574/index.html)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备《招聘计划表》设定的户籍、生源地和学历等条件的人员(户籍关系以2023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3年3月15日前毕业的可凭毕业证书按社会人员报考(报名时已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历考试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先行报名,但毕业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截至2023年3月15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县内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县外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6.云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考察录用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附件4)。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云和县城北路21号,县府大院斜对面)。

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23年云和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在编在岗人员须由有关单位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

报名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现场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

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现场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须交纳考试费用(50元/科),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缴费,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于2023年4月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4.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计划开考比例的,将分别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计划的人员可再次报名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再次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再次报名,退还考试费用。

5.注意事项:(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2)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4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实行百分制,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护理”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云和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供报考所需毕业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报考云和县人民医院、云和县中医医院的新聘用人员,须在本岗位服务至少5周年,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 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4.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该学位需与专业要求相对应。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本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578-5121413(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78-5526691(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8-5528168(县卫健局人事科教科)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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