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卫生强县”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我县决定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名额:60名。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3年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国内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区校区(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富廊新村丰乐路12号)。
(四)报名资料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网上下载《2023年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张。
3.交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只需提供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提供的学习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招聘摊位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亲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
4.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七、资格审核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被接收,发给考生《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下午14:30开始。
2.面试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二)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防疫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组织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三)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ixi.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遂溪县卫生健康局0759-7710628,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7771010。
附件: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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