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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梅城镇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11:12     浏览量:1269

为促进社区建设,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充实梅城镇社区人才队伍,确保社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梅城镇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梅城镇社区工作者20名。

二、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录用身体条件;

4.潜山市常住人口;

5.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考试考察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梅城镇政府六楼党建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退役军人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报考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①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②报考人员报名前需实名申领“安康码”,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方可报名。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理论知识、社区工作、居民服务等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退役军人或党员优先。若仍不能区别,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

体检工作根据招录岗位工作性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梅城镇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2.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再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人员,在潜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录用

公示录用后,由梅城镇安排到各社区岗位工作,试用期三个月,通过试用期后签订协议,服务期必须满三年才可参加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招考,表现良好的作为社区“两委”换届后备人选,不服从岗位安排或自动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缺职人员按总成绩递补录用。

四、社区工作者待遇

比照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整个招录过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2.本次招录工作由潜山市梅城镇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以及解释工作,梅城镇纪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6-8921145(潜山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31066(潜山市梅城镇纪委)

潜山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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