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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委统战部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8:25     浏览量:691

因工作需要,石泉县委统战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工作纪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专业优先;

3.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认真、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和安排,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聘:受过刑事及治安管理处罚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曾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不宜承担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且报名不分先后。报名地点为石泉县政务中心六楼东县委统战部办公室,特殊情况可接受电话报名。

2.面试。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工作简历一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面试地点同报名地点。

3.录用。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经综合审查录用后,将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按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发放,为2200元/月(单位已代扣代缴五险);绩效工资按我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在职同类干部职工执行。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石泉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5-632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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