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是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资委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及任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制成压缩文件,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gjzx_zp@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标题按“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报名+姓名+最高学历”格式注明。
3.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电子版:
(1)应聘人员完整填写的《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表格及签字扫描件;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5)曾在省部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文章。
上述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笔试。
(三)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形式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在此阶段还需审查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纪检部门出具廉洁意见,由应聘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考察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无适合人选,则该职位空缺),在委网中心子站和拟聘用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聘用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10)63193754。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31932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