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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8:45     浏览量:484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作为生态环境部实施环评法、排污许可制度及环境执法研究的技术支持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对规划、重大开发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核。开展重大经济政策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调查研究,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政策研究。承担政策、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及“三线一单”的制度设计、相关政策与技术规范制修订,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订技术支持工作。组织拟订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技术导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领域信息及环境影响预测模式的研究。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管理技术支持,以及对全国环境影响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承担排污许可制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相关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政策和技术研究。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培训及相关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和运维工作。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现诚聘以下聘用制工作人员(无事业编制、不解决落户,工作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硕士年龄不超过27岁(1996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6.善于团结同志,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二、招聘岗位

(一)专业技术人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政策、环境管理、环境法、法律、水环境、水文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海岸与海洋工程、生态学、声学、能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矿业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大气环境治理、大气科学、气候变化数据分析、自动化及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矿业工程及生态学专业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承担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过国家级、省部级相关研究课题者优先;

2.熟悉煤炭矿区、产业园区、流域等规划环评和相关咨询服务类工作,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空气质量模拟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熟悉水利、水电或新能源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有相关技术开发或项目经验者优先;

4.有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科研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5.有应对气候变化和“双碳”等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6.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7.有监管或现场一线执法经验者优先。

(二)培训工作人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影视及教育等相关专业。

具体要求:

1.熟悉影视器材、设备,能熟练操作摄像、灯光器材,熟练使用PR、AE、FinalCut、Edius等非线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视频剪辑;

2.有5年以上环境影视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新媒体采编播流程,执行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进行视频录制制作;

4.熟悉摄影棚的使用并可独立操作;

5.具有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有培训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四、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31日17:00。在此期限外提交的报名信息,系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环境影响评价网(www.china-eia.com)查看招聘公告,在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提交报考申请,进行网络报名。

(三)资格初审及笔试

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公招网中发布,考生按提示打印准考证,笔试安排初定为4月上旬,视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线下或者线上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68771209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联系人:谈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10-84756828、6827

监督电话:010-8475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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