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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9:18     浏览量:527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根据医院自身工作需要,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丽江市户籍人员。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及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具体条件、岗位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规处于事业单位考试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人员、吸毒人员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3月9日(8:30-12:00,13:00-17:00)

(三)报名地点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附属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附件2)1份。招聘人员条件中限制的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群众、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试原则上采用面试(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且人数较多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采用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的人员,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2.岗位能力测试

(1)测试方式:每位考生的岗位能力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岗位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口答的方式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3)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必须高于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3.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采用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采用岗位能力测试时,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题进行择优聘用。

4.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5.考生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参加考试的考生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到场的考生,视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检

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行业执业注册要求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因素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888-5111587

监督电话:0888-5117367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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