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发展需要,经中共江南区委批准,江南区委政法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中共南宁市江南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需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岁,35周岁以下的公民,男女不限。
(二)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从事过政法工作优先。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扫描压缩后发送至4825671@163.com邮箱,由区委政法委初步审核电子材料通过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三)资格审查
1.需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审查地点:江南区委政法委员会(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A座16楼1608室),联系电话:0771-4825671。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审批,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4564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中共南宁市江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江南区委政法委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其他条件 |
1 | 政法委 | 工作人员 | 一类 | 1 | 法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从事政法工作经验优先 |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