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教育紧缺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黄山区高中阶段学校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开展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考试考察、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共8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
(一)高校毕业生
1.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师范大学一本专业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优秀教师
引进对象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等拔尖教育人才;
2.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区县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才;
3.市级优质课(现场赛)一等奖及省级优质课(现场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中职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可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本科年龄25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岁(含)以下;优秀教师年龄40岁(含)以下,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年龄可放宽至45岁;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岁以下”为“1997年3月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对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人才方式
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加答辩、体检、考察”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公告
引进人才公告于2月24日起在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sq.gov.cn/dwzw/tztg/index.html)、黄山区先锋网(http://www.xfwhs.gov.cn/)等网站发布。此次引进人才后续相关考务信息均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教育领域版块(https://www.hsq.gov.cn/dwzw/ztzl/ztzl/mslyfw/jyly/index.html)公开发布,敬请广大考生关注。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分面向社会报名和赴省内部分高校现场报名2块进行:
第一块为面向社会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共5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黄山区教育局人事股黄山区太平西路63号(区教育局楼四楼),联系电话:0559-8530277。
第二块为赴省内部分高校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黄山一中(岗位代码:2023001-2023005 )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周五)
报名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创模一教室
联系人:胡埒发(18955917836)
请报考人员根据时间地点及时到报名点报名。
2.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2023年度黄山区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报名表》(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新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2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第20名的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和优秀教师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占用专业测试名额)。
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才办及用人单位进行。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等,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加答辩形式进行。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四)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黄山区教育局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优惠待遇
引进人才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如符合市、区相关人才引育奖励激励条件的,享受相对应优惠政策。签订聘用合同的引进人员在我区工作一年以上,配偶是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随调。适龄未成年子女入学(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8500603(区人才办);
0559--8530277(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0263(黄山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黄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山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